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月15日發(fā)布《關于調(diào)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調(diào)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明確,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qū)2490元;二類地區(qū)2260元;三類地區(qū)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qū)24元;二類地區(qū)22元;三類地區(qū)20元。企業(yè)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shù)胤侨罩朴霉ばr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guī)定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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