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省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洪澤區(qū)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正在全面啟動。
1、普查范圍
洪澤區(qū)內(nèi)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diào)查、認定、登記新發(fā)現(xiàn)的不可移動文物。
2、普查內(nèi)容
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
3、普查時間
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普查工作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
(一)第一階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隊伍,開展普查系統(tǒng)與數(shù)據(jù)采集的培訓和試點工作。
(二)第二階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務是組織專業(yè)力量開展實地文物調(diào)查。
(三)第三階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全區(qū)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逐級驗收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淮安市洪澤區(qū)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設在區(qū)文旅局。領導小組不作為區(qū)級議事協(xié)調(diào)機構,按照工作專班管理,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
如果您有新的不可移動文物線索和信息,請與區(qū)文旅局聯(lián)系哦!聯(lián)系方式:0517—8729516。
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新中國成立后,歷次文物普查開展情況: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開展過三次全國文物普查。
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從1956年開始,在普查基礎上,1961年國務院頒布《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建立文物保護單位制度,公布第一批18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次普查因客觀條件限制,僅覆蓋24個省份,但普查成果為新中國文物事業(yè)發(fā)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從1981年開始,普查覆蓋面積比第一次普查明顯增大,這次普查基本實現(xiàn)了對全國文物資源的總體掌握,有力促進了文物法制建設,198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公布實施,為文物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在普查基礎上,國務院核定公布了第二批至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各地也公布了多批次省級、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通過普查,文博機構隊伍得到加強,文物檔案建立完善,文物保護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實施,原第二章“文物保護單位”擴展為“不可移動文物”,增加了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層級。2007年起,國務院組織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立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16個部門。這次普查歷時5年,全國共登記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動文物766722處,查清了全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家底和基本情況,掌握了文物資源大量基礎信息和翔實數(shù)據(jù)。在普查基礎上,國務院核定公布第七批、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總量達到5058處。各地也公布了多批次文物保護單位,截至2023年5月31日,全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公布26507處。普查成果成為黨的十八大以來文物工作的重要基礎。
供稿:區(qū)文旅局、國家文物局
編輯:張 漢
審核:葉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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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洪澤區(qū)全面啟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