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jiān)督,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合肥市安監(jiān)局制定了《合肥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舉報各種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分類制定了獎勵措施和金額。按舉報內容的類別劃分,獎勵金額從1000至30000不等。其中,對舉報瞞報、謊報特別重大事故的舉報人最高獎勵金額3萬元。》》》推薦閱讀:去年12月份全合肥市共發(fā)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49起 死亡40人
《辦法》規(guī)定,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可以通過撥打安全生產舉報電話“12350”,或者以書信、電子郵件、傳真、微信、來訪等方式向安監(jiān)部門舉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人對所舉報事項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和誣告、陷害他人。安監(jiān)部門受理舉報事項后要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對屬于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機械等行業(yè)領域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且以市、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局作為執(zhí)法主體的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即可對實名舉報人依法實施獎勵。對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種設備等不屬于市、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局職責范圍的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應當告知舉報人向其他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舉報,或者由接受舉報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轉交相關部門處理,此類舉報不實施獎勵。
《辦法》要求,“12350”安全生產舉報電話24小時受理舉報,受理舉報事項應在辦結后及時向舉報人進行回復。根據舉報內容涉及類別分為:舉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獎勵標準為1000-2000元;舉報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獎勵標準為1000-3000元;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獎勵標準為3000-30000元。該《辦法》自2017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