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取錢財,江西男子張某與人合伙“重金求子”,張某更是一人“飾演”了“律師”、“愛人”、“父親”三個角色。兩人多次以保證金、誠意金、手續(xù)費等名義誘騙合肥一小伙2萬多元。近日,張某在合肥出庭受審。
今年31歲的張某是江西上饒市人。2014年下半年,張某伙同郭某(另案處理)在上饒購買一臺用于實施詐騙的“呼機”。該“呼機”具有連續(xù)自動撥打不特定號碼功能,在撥通后隨即掛斷。
2014年9月,被害人方某接到該電話后回撥。郭某先以嚴某某的虛假身份,虛構(gòu)自己是富商之妻,因自己不能懷孕愿意重金求子、支付高額好處費的信息,然后由張某分別冒充嚴某某的律師、愛人、父親與方某聯(lián)系,配合郭某騙取方某信任。兩人多次以保證金、誠意金、手續(xù)費等名義誘騙方某向嚴某某賬戶匯款六次,至2014年12月,騙取方某2.12萬元。
今年2月22日,張某主動投案,此前,郭某賠償了被害人方某的全部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詐騙財物2.12萬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鑒于其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可以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