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丹丹)2024年中考中招在即,近日,市教育局就做好2024年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發(fā)出通知,明確今年我市仍按照不低于省級示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80%切塊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市區(qū)(指鏡湖區(qū)、弋江區(qū)、鳩江區(qū)、三山經開區(qū)、經開區(qū))公辦普通高中在市區(qū)招生,無為市、南陵縣、繁昌區(qū)、灣沚區(qū)公辦普通高中在本縣(市、區(qū))域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管理。所有普通高中不得面向蕪湖市外招生。
市教育局明確要求,全市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掐尖”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guī)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yè)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另據了解,在我市參加普通高中招考錄取的隨遷子女,與我市戶籍學生執(zhí)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回戶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中招考錄取的,享受與戶籍所在地就讀考生同等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