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7月1日,美國紐約州議會以91票支持、51票反對的投票結(jié)果通過法案,禁止在包括紐約時報廣場和所有公共交通設(shè)施等“敏感場所”攜帶槍支。該法案將被送至紐約州長辦公室等待州長簽署成為正式法律。
該法案規(guī)定,除執(zhí)法人員、治安人員、現(xiàn)役軍人和公安人員外,其他人不能在“敏感場所”攜帶槍支,其中包括地鐵、火車、公共汽車、渡輪、政府大樓、教堂、學校、圖書館、公共游樂場、公園、動物園、流浪漢收容所和投票站。
(央視記者 許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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