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8日,阿富汗內政部就有關游行示威活動的相關規(guī)定做出了聲明。聲明稱,當前的一些“具有政治意圖”的示威抗議活動擾亂安全,騷擾平民。以后所有此類活動需要事先取得司法部的許可并向安全部門報備。任何未經(jīng)許可的違法示威抗議活動都將受到法律制裁。
7日塔利班發(fā)言人穆賈希德曾在記者會上指責部分外國勢力在阿富汗境內鼓動游行和示威,稱不會允許這些事件在阿富汗境內引發(fā)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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