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全市范圍內(nèi)集中開展電動三、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嚴查無牌、無證、無保險、無檢的非標電動三、四輪車,并同步開展電動三、四輪車主題交通安全宣傳。
3月9日上午9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久聯(lián)路與富陽路路口附近攔下了一輛電動三輪車,懷疑該車存在違法上路的情況。經(jīng)檢查,民警確認該車為非標電動三輪車,車上裝載著建筑工地上的用具?!斑@位駕駛?cè)?,麻煩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泵鎸γ窬脑儐枺{駛?cè)藢O某表示拿不出這些證件。此外,該車也未懸掛車牌。民警對孫某進行勸導教育,告知他該車屬于機動車范疇,駕駛?cè)藨敵钟邢鄳鸟{駛證D證,且車輛必須懸掛號牌。最終,民警將孫某帶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進一步處理。
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了解到,法律意義上的電動三、四輪車,應該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并具備車輛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chǎn)企業(yè)及產(chǎn)品公告》目錄內(nèi)、獲得CCC認證、擁有出廠合格證、擁有一致性證書四個條件。除此之外,粗制濫造、胡亂拼裝、違法銷售的其他電動三、四輪車都是“非標”車輛,無法進行登記獲取號牌,更不能上路行駛。值得注意的是,俗稱“老年代步車”的電動四輪車,無法上牌,屬于場地車輛,只能在景區(qū)、園區(qū)和廠區(qū)等內(nèi)部場地行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電動三、四輪車應當依法取得符合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并懸掛機動車號牌。按照2022年5月1日實施的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部164號令):電動三輪車(把式的),注冊登記車輛類型應為普通三輪摩托車(需D證);電動三輪車(盤式的),注冊登記車輛類型應為三輪汽車(需C4證);電動四輪車(小、微型),注冊登記車輛類型應為小型新能源汽車(需C1證)。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將持續(xù)嚴查非標電動三、四輪車違法違規(guī)上路行駛,同時還將聯(lián)合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深入全市各電動車銷售門店,持續(xù)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四輪車行為,從源頭管理非標電動三、四輪車。
交警部門呼吁廣大交通安全參與者,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非標電動三、四輪車,攜手共同抵制違規(guī)車輛,杜絕違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共同創(chuàng)造良好安全的道路通行環(huán)境。